1993年,王红军从某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某军工集团公司研究所,从事材料研究。由于工作出色,三年后,他被破格晋升为工程师。又过了两年,他成家了。但婚后不久,王红军却陷入了郁闷:将近而立,自己却没什么大的成就,举凡有大成就者,其创造力的爆发,也就是25岁到40岁之间。对他来说,去或是留,这是一个问题。留,是一条已经规定好的路,按部就班地晋升,以他的才智,最终一定能熬上个总工、所长的。可之前大把的时间里,满怀的抱负只能消耗在默默无闻之中。而默默无闻,不是他王红军的性格。况且,研究所位置偏僻,信息不畅,沉闷、闭塞,缺少挑战和变化。去,则山高水长,舞台广阔。如果找到合适的平台,可宏图大展,名利双收,实现渴望已久的人生理想。对王红军来说,这条路正适合他。
王红军绝非等闲之辈,当他决定以后,马上就会付诸行动。他开始留心适合自己发展的"乐土"。国内单位包括外企,他不是没考虑过,但他认为圈子太小,而且在国内流动容易惹上官司,因此,他选择了放弃。去外国,人生地不熟,但这些年,有一些技术移民成功的例子。况且在他的研究领域,发达国家有更好的专家、理论、技术手段和实验条件。对比分析的结果,他下定了决心:只有国外--N国TC公司,才是他王红军真正的乐土。
时间到了2001年元旦,王红军认为不能再等待了。他三管齐下:做通了妻子的思想工作,使她不仅支持他的做法,还答应跟他一起走;与N国TC公司联络,表达了想去工作的强烈愿望;借出差的机会,前往北京N国使馆,申请独立技术移民。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悄悄地进行着,夫妻俩守口如瓶,研究所对此一无所知。
春节过后,按照程序,王红军与妻子来到北京N国使馆,接受N国驻华使馆对他们的面试。但在面试时,他的远大抱负遇上了小小麻烦。使馆官员对他们夫妻表达了热诚的欢迎之意,并告诉他TC公司已跟使馆打过招呼,希望他能早日成行,成为TC团队的一员。但该官员坚持要王红军提供在相关领域中的工作实例。由于王红军从事的是国防军工方面工作,如果提供这些实例,就泄露了国家秘密。对N国使馆官员骤然提出的问题,王红军没有思想准备,面试没通过。N国使馆官员倒是显得很有耐心,告诉他TC公司可以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只要他提供那些实例,TC公司的大门对他仍然是敞开的。
在N国使馆官员遗憾的目光中,王红军夫妻俩沮丧地走出使馆大门,悄悄地回到了单位。余下的两个月,王红军的内心在激烈地斗争着。他急于办技术移民,可眼下摆明了只有泄密才能达到目的。终于,"远大抱负"像魔鬼一样攫住了他的灵魂,遮蔽了他的良知。一天下班后,他把手伸向了单位的保险柜。几天后,妻子给N国使馆寄去了6份含有涉密内容的技术资料。之后,两个人就在焦急中等待N国使馆的下一次面试。
但两个人等来的并不是N国使馆的面试通知。初秋的一天,王红军一开门,站在面前的是该市的国家安全人员,他们亮出了一张纸。王红军只看清了"逮捕证"三个字,就把头深深地低了下去。在看守所的铁窗里,王红军喃喃低语:我真的不是想泄露国家秘密,只是想借用一下办移民啊。然后又摇了摇头,苦笑一声,似乎自己也不认可这个说法。
2003年年初,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不公开审理,对王红军迸行了宣判:被告人王红军作为国家科研单位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知标明密级的科技资料关系国家安全与利益,却仍为境外人员提供,其行为己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红军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