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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被打牵出泄密案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保密工作》杂志2004年第8期第31页    浏览量:    作者:

  2003年12月23日,云南省M县人民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罪责、泄露国家秘密的罪名分别判处了原县林业公安分局局长果联高、刑侦治安队队长宋振平有期徒刑2年。至此,一度引起当地领导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该地区建国以来为数不多的因泄露国家秘密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尘埃落定。

  蹊跷:秘密举报遭报复殴打致伤

  M县,地处云南省腹地,所属的自治州境内山区半山区占总面积的90%以上,俗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称,植被、物种十分丰富。保护好现有的自然资源是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重要工作。然而,就是有不法之徒打起了森林的主意。

  M县军屯乡农民陈继高早在2000年2月就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有前科的人,却不思悔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做着目无法纪的事。据调查,陈继高从1998年3月至2003年5月间一直在军屯乡中屯村等地对集体林木进行大肆偷砍盗伐。当地群众非常气愤,但大多数人都知道他"关系"硬,敢怒不敢言。2003年5月20日,负有正义感的该乡凹波萝村村民非某站了出来,向上一级森林公安分局举报了这一重大盗伐林木事件,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制止,以保护当地日趋减少的自然资源。(注:国家鼓励公民积极举报案件线索,以达到及时、准确打击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同时,为了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都需要加以保护,特别是举报重大案件线索的,不但要定为国家秘密,而且密级较高。)可是,让非某始料不及的是,自以为万无一失的秘密举报行为竟然在第一时间就被被举报人陈继高查了个明白。快得来不及躲一躲,非某便被陈继高纠集李某等人殴打至伤,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不仅如此,陈继高还非法召集凹波萝村二十几户村民"开会",当着村民的面使用罚跪等手段当众威吓、侮辱举报人,并向其勒索现金5000元。

  太平盛世,朗朗乾坤。被举报人明目张胆对举报人大打出手,不但伤害了举报人身心、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也极大地打击了公民伸张正义,举报违法案件的积极性。严重的后果立即引起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2003年10月,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M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M县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对此案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的线索逐渐浮出了水面。

  追查:揪出内部泄密人竟是局长

  果联高,男,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曾任派出所所长、乡党委副书记等职,案发时任林业公安分局M县分局局长。

  宋振平,男,中共党员,案发时任林业公安分局M县分局刑侦治安队队长。

  表面上,肩负着保护一方森林安全重任的果联高与宋振平二人,与长期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陈继高是"猫"与"鼠"的关系。但是,现实中他们却各自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勾结在了一起。自此,在这块土地上,就出现了砍树的和护林的聚在一起,"猫"与"鼠"不分的奇观。他们一起吃吃喝喝,称兄道弟。陈继高凭着"经济上的优势"出手大方,果、宋二人对陈继高盗伐林木的行为则回敬以睁只眼闭只眼。调查显示,在果联高与宋振平任职期间,陈继高从未停止过盗伐林木的行为。他们不但不履行查禁职责,反而时时向陈继高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本地检查林业工作的情况,并暗示陈提前做好应对之策,以逃避处罚。经查,果联高、宋振平通报给陈的情况中有部分内容为国家秘密。

  就在非某举报后的几日内,果联高两次接到上级森林公安分局领导要求核实查处"有人盗伐林木"的举报电话,但他没有认真进行查处核实,而是用虚假的情况蒙骗上级机关以过关。5月30日,当县分局再次接到上级林业公安分局要求查处群众举报的发生在该辖区的重大盗伐林木案件的传真后,身为林业公安分局局长的果联高坐不住了,他意识到事情"压不住"了。但是,这一次他仍旧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他没有按上级的指示积极组织力量调查处理,而是拿起了电话,拨通了陈继高那个再熟悉不过的电话号码,通知了被举报人陈继高。他在电话中告诉了陈被举报的情况,更进一步要求其尽快到分局找刑侦治安队队长宋振平。

  而此时的宋振平也正在四处"奔忙",他在果联高的安排下从他人手中要到了从上级传真过来的举报记录。下午,当陈继高赶到分局后,宋振平不但不立案查处,还故意将举报材料拿给他看,并让其将举报材料复印带走,直接泄露了国家秘密。陈继高拿到举报材料后,就迫不及待地追查起举报人来,他根据举报内容,打通了举报记录上的手机号码,轻而易举地查到了举报人非某,目标锁定后,等不到天黑就对举报人下手报复。

  陈继高大张旗鼓地报复举报人事件发生后,果联高与宋振平意识到后果严重,虽恨陈继高鲁莽,却还是积极为其开脱罪责出谋划策,以逃避或减轻法律制裁。因为他们懂得"拔出萝卜、带出泥"的道理,只有保住了陈继高这个"萝卜",他们这把"泥"才会深埋不露。为此,果联高亲自出马,安排陈继高赶快安抚举报人,并具体要求:"多花点钱",尽快把事情了掉。但令其料想不到的是,事情越来越"难办"了。

  因案情重大,不久,上级林业公安部门决定亲自介入,于7月11日进行了初查,7月14日即决定对陈继高破坏森林案立案侦查。上级介入后,果联高再次利用职务之便,随时向陈继高透露案件侦破的进展情况及上级前来参加办案人员的情况,再一次泄露了国家秘密。果联高还进一步为陈出主意,要他到县上、州上去找关系、走后门。在得知陈继高所盗伐林木数量大,保不住的情况后,又面授机宜,要陈多准备些钱,争取从经济上接受处罚,其目的就是尽量保陈不受刑事追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住自己。真可谓机关算尽。

  惩处:局长、队长丢了饭碗进了"号子"

  果联高、宋振平知法犯法,包庇犯罪嫌疑人,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引起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州、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全方位展开调查,使案件很快就水落石出。案件查清后,果联高、宋振平首先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丢掉了"铁饭碗",政法机关认为果联高与宋振平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昔日,身穿警服威风凛凛的公安局长、刑侦队长双双成了阶下囚。而此时的陈继高也因盗伐林木数目巨大、打击报复证人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处罚金5万元。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M县县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果联高、宋振平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的教育活动,以警后人。

  警示:国家秘密非儿戏

  果联高、宋振平都是经过党多年教育培养出来的干部,并长期工作在政法战线上,理应通晓国家的法律法规。两人又都是涉密人员,对什么是国家秘密,泄露了国家秘密将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心知肚明。可为什么他们要明知故犯,为犯罪嫌疑人开罪呢?原因在于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为了所谓"朋友"而和法律开起了玩笑,最终落得个害人害己的结果。

  法网恢恢,果联高、宋振平偷鸡不成蚀把米,"兄弟"的套没解开,倒把自己送进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