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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违规传递涉密文件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保密工作》2015年第2期    浏览量:    作者:

  2014年10月,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某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1份秘密级国家秘密。经查,该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课题研究,要求相关单位提供材料。市委政法委指定借调人员蔡某整理报送。蔡某因工作疏忽,将1份秘密级文件混同在报送材料中,未进行保密审查、也未经领导审批,擅自通过内网将材料发送到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宋某收到材料后,没有审核把关,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将包括涉密文件在内的有关材料发送给课题负责人,被其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宋某党内警告处分,对蔡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要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叶某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