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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教育网泄露国家秘密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保密工作》2015年第6期    浏览量:    作者:

  2015年1月,某县政府工作人员毛某值班当日收到上级下发的1份秘密级密码电报,县主管领导要求交县安监局承办。毛某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遮挡文件头、密集标志和“密码电报不得复印”等内容,进行复印,交给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刁某。刁某根据局领导要求,加上县安委办文件头,在复印室再次复制上述涉密文件,并发至安委会成员单位。该县教育体育局领取文件后上传至县教育网,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毛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刁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对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