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法委工作人员在互联网网盘存储涉密文件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保密工作》2015年第5期) 浏览量: 作者:
2014年3月,某互联网网盘被发现存储1份秘密级文件。经查,2013年8月,为方便工作,某县政法委副书记方某指示刚从基层调入机关的袁某,将包括1份秘密级文件在内的有关文件拍照后上传至互联网。高某将上述文件拍照后上传到个人申请的某互联网网盘并设置共享,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责成该县政法委作深刻检查,并给予方某党内警告处分,对高某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